1.新建或改擴建項目清潔生產污染物產生指標應達到《新建或改擴建日用玻璃生產項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標》中的限額指標(詳見附表7)。
2.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對生產全過程進行控制,鼓勵企業積極通過GB/T2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二)末端治理
1.主要污染物未達到當地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指標的新建或改擴建生產項目,_對其主要污染物采取煙氣脫硫除塵、外排廢水處理等末端治理措施。廢水原則上應自行處理或接入集中工業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不得接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確需接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的,_報經城鎮污水處理行業主管部門充分論證、領取《城市排水許可證》后方可接入。接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的日用玻璃生產企業,其排放的廢水污染物指標應達到集中污水處理廠或《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規定的要求。
2.以發生爐煤氣為主要燃料的新建或改擴建玻璃熔窯,_在煙道上設置除塵或含有除塵的末端治理裝置,以_熔窯換向期間,煙氣排放達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規定的限制要求。
3.新建或改擴建玻璃熔窯,應預留煙氣脫硝治理設施場地。
(三)污染物在線監測
污水排放和熔窯煙氣排放應按照環保部門要求,設置在線監測系統。
(四)對各項污染物排放進行控制,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符合總量控制要求。
(五)新建、改擴建項目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依法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照環境保護“三同時”要求建設與項目相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并依法申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